知識產權海關備案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為取得海關知識產權保護而事先就自己需要保護的知識產權向海關進行申請備案的手續。(包含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
知識產權海關備案保護是指海關為禁止侵犯知識產權的貨物進出口,對與進出口貨物有關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的保護。
知識產權權利人也可主動請求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但應事先向海關提出采取保護措施的申請。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海關如實申報與進出口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狀況,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時,有義務保守有關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知識產權海關備案的期限為10年,不足10年按照該知識產權權利剩余有效期計算,可續展 實踐中是按照7年來操作的。